1.招标文件
本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B滑行道B4-K2、K2-K4段翼展限制改造项目电气工程
2.2 招标编号: XBMH2025-200
2.3 建设地点: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2.4 建设规模: 深圳机场B滑行道B4-K2、K2-K4段翼展限制改造项目是对现状B滑行道进行扩宽改造,统一运行标准,涉及助航灯光、弱电工程及道面标志工程等内容。本次改造工程区位于深圳机场东区 B 滑区域,整个改造区呈矩形,长 2174m,宽 144m;其东侧至 31-34 号机位、现状 A、B 楼机坪区及 54-78 号机位机头服务车道处,距 B 滑中线 54m;南侧至 K4 滑中线往 南 90m,西侧至 A 滑中线处;北侧至 B 滑北端头处。
2.5 招标范围:承担深圳机场B滑行道B4-K2、K2-K4段翼展限制改造项目电气工程施工任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本项目电气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滑行道中线灯、滑行道边灯、中间等待位置灯和滑行引导标记牌等助航灯光设施的改造。
本项目弱电工程B 滑中线西移区域,在 K1 和 K4 滑行道之间的土面区上,现状设 有 22 台监控立杆摄像机及通信管网,B 滑中线西移后,监控立杆设施影响航空器滑行,本次需将其迁移至机坪上自滑机位安全区外的设备 摆放区域。
原有设施拆除:拆除 K1 和 K4 滑行道之间的土面区上监控立杆, 杆上控制箱、摄像头等设备作利旧处理。
原有设施还建:在自滑机位红线外的设备摆放区域,新建监控立杆及基础,立杆上涂刷醒目的反光漆或安装反光标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在立杆周围设置防撞护栏。利旧原有枪型摄像机及控制箱,并在每根立杆上新增一台球形摄像机,沿着服务车道新建通信管网,通信管网采用 HDPEΦ110 多孔高强度复合管、金属四孔格栅管 敷设,敷设 144 芯通信光缆,与现状通信管网内光缆做接驳。
本项道面标志工程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在道面上设置各类飞机滑行、等待引导标志及道肩标志。
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
2.6 计划工期:共 18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30年9月2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目视助航灯光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除外,但要说明具体情况),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函》。
3.2.2 技术负责人要求: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同一地点、同一类型工程”的除外,但要说明具体情况),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函》。
3.2.3 其他人员要求:本项目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招标公告3.2条相关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6个月本单位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牵头人须 具有目视助航灯光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本章第3.3、3.4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协议分工为准)应当分别满足本章第3.1、3.2条的要求。
3.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 联合体牵头人 派出。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5-07-30 09:00:00至 2025-08-05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符合公告3.1条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符合公告3.2条要求的人员证明材料(人******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30 09:00:00 至 2025-08-05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30 09:00:00 至 2025-08-05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20 10:30:00,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深圳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机场道1011号
邮编:/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银行:/
账号:/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编:710075
联系人:尹利军、李希琛
电话:029-******-802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
日期:2025-07-29 16: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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