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头乡长岭村农产品迷你工坊孵化基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
二、项目名称:板桥头乡长岭村农产品迷你工坊孵化基地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和阳村枫川村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捌万叁仟捌佰陆拾肆元捌角柒分(******.87元)
评审报价:壹佰壹拾捌万叁仟捌佰陆拾肆元捌角柒分(******.87元)
评审总得分:95.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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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板桥头乡长岭村农产品迷你工坊孵化基地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厂房1栋及配套室外雨污水照明设施、采购安装冷藏库1座、烘干设备1台、新建不锈钢护栏17米、新建15厘米厚C25混凝土地面945平方米、新建入场道路挖填方共计1900立方米、新建浆砌块石挡墙177立方米等。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脉兵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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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泽清(组长)、李来凤、凌峻(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82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限公司或******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下村98号,联系电话:************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下村98号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