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何朝宗公园、驾云亭、龙潭桥、兴达厂旁)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CGD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化县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何朝宗公园、驾云亭、龙潭桥、兴达厂旁)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28页,技术项“关键元器件”
原内容:投标人所投直流充电桩的充电模块和充电枪均为充电桩制造商自主生产的得3分。 注: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CQC试验报告(报告具备CMA标识),报告中制造商必须和本项目充电桩制造商一致,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修正为:投标人所投直流充电桩的充电模块和充电枪均为充电桩制造商自主生产的得3分。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带有CMA或CNAS标识),报告中制造商必须和本项目充电桩制造商一致,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2.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32页,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原内容:3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配置6把250A快充;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配置6把250A、2把液冷超充600A;7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配置6把250A、2把液冷超充600A。
修正为:3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配置6把250A快充;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配置6把250A、2把液冷超充600A;7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配置6把250A、2把液冷超充600A。
3.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32页,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原内容:▲待机功耗:直流充电桩的待机功耗不大于10W(需提供产品满足该功能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需具备CMA或CNAS标识)。
修正为:▲待机功耗:直流充电桩的单接口待机功耗不大于10W(需提供产品满足该功能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需具备CMA或CNAS标识)。
4.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事项”
原内容:本项目产生的平台交易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标准(2025年版)》(德瓷市场[2025]2号)
修正为:本项目产生的平台交易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标准(2025年版)》(德瓷市场[2025]2号)
更正日期:2025年6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内容调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予延期。
2、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东埔路******委员会1楼)
联系方法:曾工******
******有限公司
******幼儿园隔壁威尔陶瓷新厂701室
联系方法: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