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采购人名称)的林邑路东河桥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林邑路东河桥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郴财采计[2025]0105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LCG-2025-007
4、采购项目预算:¥******.00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交货验收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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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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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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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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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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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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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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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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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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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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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邑路东河桥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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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邑路东河桥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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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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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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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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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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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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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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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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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若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准)。
2、采购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中进入“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
2.2 已完成审核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备案的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线上上传。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 日 10时 30分前(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6月18 日 10时 30分前(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进行磋商。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委员会)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
(3)联系人:曾华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与国庆南路交汇处恒大帝景6栋1单元1301-1304室
(3)联系人:周女士
(4)电 话:******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费最高限价为:¥10000.00元。
2、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3、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在各供应商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4、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5、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