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泉乡水套村设施大棚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泉乡水套村设施大棚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柳泉乡水套村设施大棚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7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招标人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5595.47㎡,共7栋日光温室(1#日光温室为建筑面积2851.47㎡:2#、7#日光温室建筑面积各为1539.9㎡;3#日光温室建筑面积2240.82㎡;4#日光温室建筑面积2304.54 ㎡;5#、6#日光温室建筑面积各为2559.42㎡);建设24m3成品蓄水池(含一备一用循环水泵及1套水肥一体机),铺设砂石路2000㎡,地表清理及室外场地平整22193.77㎡;配套室外给水及电气外网安装工程等。
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柳泉乡水套村。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4日15时00分至2025年05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邮 编:/
联 系 人:王莹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五楼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张明宇、杨彩春、王菁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3-******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