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博大蒸发池底泥减量化服务招标,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大北钻试修蒸发池底泥(含油污泥)正在进行清理处置,蒸发池2022年停止进水,经过蒸发和挖沟控水抽水,底泥已成固态,含水率约40%-50%,因不能实现地面以上大量堆存,处置和暂存能力受限,现拟对含水率偏高部分进行减量化降低含水率,增强底泥处置暂存堆存能力,加快底泥治理工作进程。
2.2 招标范围:
负责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大北钻试修污水蒸发池底泥减量化,工作量根据实际清理情况确定,暂估约2万方(3.2万吨),根据现场减量化过程及效果,工作量变化幅度约±30%,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待减量化处置底泥的接收。招标人负责蒸发池内底泥的剥离、清理,减量化脱除水的运输和处置利用,投标人已建/待建减量化装置场地距钻试修蒸发池40公里运距以内的,招标人负责运输底泥至投标人场站;投标人负责减量化装置的建设和对污泥进行减量化,减量化脱水要求20%以上(减量化后的干泥含水率30%以内),投标人需在招标人蒸发池现场进行服务的,招标人协助寻找项目适用场地、项目所需水、电供应。涉及项目征地、环评及验收、环保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以及水、电、气、油、药剂等所有消耗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待减量化底泥的接收。
2.4 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5 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的相关标准。其中减量化脱水要求20%以上,减量化后的干泥含水率30%以内,减量化后的干泥能满足至少可10米堆高堆放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 受自然人投标;
提供资料形式: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油泥减量化处理业绩或开展包含减量化处理工作内容的蒸发池底泥清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对应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工作量签证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的扫描件,如提供的为蒸发池底泥清理业绩,需提供工作内容包含了开展污泥减量化工作的相关证明。
3.3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环境工程专业或者油田化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3年以上油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并提供对应人员的工作履历。2)对应人员学历证书的扫描件,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在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设备要求
投标人至少拥有一套能进行减量化处理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滤、离心等工艺。
资料提供形式:1)拟投入设备清单;2)设备照片;3)自购设备提供设备的购买合同或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4)提供设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资料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
3.7其他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3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报名与购买:
(1)项目报名: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使用投标注册账号及口令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附后),选择拟参加的项目、进行在线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登录。具体操作见网站“投标人用户手册”。
******/bidder/ebid/base/login.html
(2)自助缴费: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及口令,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选中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见网站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提示: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绑定的电子钱包支付费用,购买前请核实电子钱包余额不少于文件售价(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3)文件获取:投标人成功缴费后,再次登录并进入“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已缴费的项目,点击订单中“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 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表示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注册的基本信息所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服务费发票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996-******。
(2)修改注册基本信息中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9:30-13: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1 递交方式: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载(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
******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10:0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查看开标结果公示。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本项目不收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将在相同媒介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刘 凯、张帆
电 话: ******
电子邮箱:******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联 系 人:杨阳
电 话: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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